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有毒化学物质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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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化学物质(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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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受控有毒化学物质及其处理管理准则-关于草案第4款、第16款、第1款表1、第2款表2、第3款表3和第4款表4的修订信息页数:9/7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化学物质控制法案。中央主管机关已经授权根据管理要求公布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浓度标准清单和大规模处理标准。 包括苏丹红染料在内的14种有毒化学物质根据本官方公告规范,已被分类为4类有毒化学物质。这些分类是由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旨在应对进入食品供应链并混入食品或动物饲料的非法化学物质,以及考虑到危及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风险。此外,为了应对国际监管趋势,月桂酸五氯苯酯已被分类为1类和3类有毒化学物质,全氟辛酸被分类为4类有毒化学物质。全氟辛烷磺酸的控制浓度水平也进行了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加强化学物质管理,避免违法化学物质进入食品供应链,加强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与安全的保护。 |
8. | 相关文件: 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案第7条、第11条第1款和第25条第4款。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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