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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起,日本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日本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

信息来源:倍科电子技术    发布日期:2018-03-15    阅读:79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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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于2018年2月1日公告制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的省令解释之部分修订,修改「关于电气用品的范围等之解释(平成24・03・21商局第1号)」,明确地规范今后可携式锂离子蓄电池(移动电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制对象, 将依照电器安全法规定处理。

  产品进口到日本,需符合日本PSE法规的要求,并在符合要求的产品上打上圆形PSE标识。

  修正/执行:2018年2月1日

  过渡期:2019年1月31日

  自2019年2月1日起,将不允许生产、进口或售卖任何不符合日本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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