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参议院提出了一项关于宠物产品中有毒化学物质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正法案。该法令自生效后120天将会强制实施。
生效后的180天内,纽约州环境保护部门将在其网站上公布高度关注的化学品和重点化学品清单,并与卫生机构合作定期审查化学品清单。自2020年1月1日,不再允许出售上市一年以上含有重点化学品的宠物产品。
重点化学品是指以下化学品:
·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CAS No:13367-87-8)
·苯(CAS No:71-43-2)
·铅及其化合物(无机)(CAS No:7439-92-1)
·汞及其化合物(CAS No:7439-97-6),包括甲基汞(CAS No.:22967-92-6)
·甲醛(CAS No:50-00-0)
·锑和锑化合物(CAS No:7440-36-0)
·砷和砷化合物(CAS No:7440-38-2),包括三氧化二砷(CAS No:1327-53-3)和二甲基砷(CAS No:75-60-5)
·镉(CAS No:7440-43-9)
·钴及其化合物(CAS No:7440-48-4)
在该州销售或分销的宠物产品的制造商将被要求在化学品正式公布后12个月内揭露其产品中所含重点化学品的信息。报告应提交给州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包括化学物的使用量,对动物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宠物产品中化学物质的预期用途和暴露情况。制造商还应通知零售商提供有关化学品毒性的信息。
宠物产品被定义为主要意图或设计供家养动物使用的产品,例如玩具,汽车座椅,床上用品,护理产品和服饰。然而,食品或饮料,机动车辆和二手产品不受该法案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