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通知,对《灯具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修订,将其拆分为两个认证规则:CQC12-465313-2016 《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涉及业务小类号:010001,010002,010004,010006,010007,010008,010009,010010,010011,010012)和CQC12-465431-2018 《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涉及业务小类号:010013)。
一、《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规则名称由“灯具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修改为“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2. 适用范围删掉电源导轨系统部分;
3. 删除4.2.1.2依据产品标准GB 13961-2008。
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执行新版规则要求如下
1.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申请认证;CQC将采用新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2. 对于按照旧版规则CQC12-465313-2016《灯具和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颁发的认证证书,其证书转换工作需在新规则实施起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