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以86.86%高票通过网络安全法。该法设7章43条,对在网络空间内,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以及各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责任做出规定。
根据规定,在越南境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国内外企业,需将用户信息数据存储库设在越南境内,相关外国企业需在越南设立办事处。
在越南境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国内外企业需验证用户注册信息,并应公安部门调查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该法对禁止利用网络空间煽动反对国家、歪曲历史、破坏民族团结、诽谤宗教、散布虚假和有伤风化的信息等行为做出具体规定。
美国和加拿大以及一些境外势力此前曾向越南施压,要求越南推迟对该草案的投票。
会议决定该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越南信息传媒部统计显示,越南互联网用户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0%,社交媒体用户约为5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