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乌干达 |
2. | 负责机构:乌干达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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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硅酸盐水泥,高铝水泥,矿渣水泥,富硫酸盐水泥和类似的水硬水泥,无论是否有色或以熟料的形式(HS 2523)。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ICS 91.100.10)。
ICS:[{"uid":"91.100.10"}] HS:[{"uid":"2523"}] |
5. |
通报标题:FDUS EAS 148-7,水泥-测试方法-第7部分:样本提取和制备方法,第1版页数:2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最终草案规定了在水泥交付之前、期间或之后的产品质量评估测试中提取代表批次的水泥样品所使用的设备、应遵循的方法以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本标准的规定仅当需要检验以下水泥样品符合标准时适用: 1.按任何标准生产的水泥(如,满足制造商自动控制需要或再次响应认证程序要求); 2. 按标准交货或批次生产、合同规定或订单规格生产的水泥 3.本标准适用于取得EAS 18-1规定的所有类型水泥样品,无论是: •装在贮仓中; •装在袋子、罐子、鼓或任何其它包装中; •散装、公路车辆、铁路货车、船舶运输。 |
7. | 目的和理由:协调;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1. EAS 18-1,水泥-第1部分:普通水泥的成分、规范和合格标准 2. EAS 148-6; 水泥-试验方法-第6部分:细度的测定 3. ISO 5725-6测量方法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精确性)-第6部分:精度值的实际应用 4. EN 196-6,水泥试验方法-细度的测定 5. EN 197-2,水泥-合格评估 6. EN 196-7; 水泥试验方法-第7部分:水泥样品的提取和制备方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年9月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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