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勒冈州卫生局(OHA)已经针对《无毒儿童法案》项下的儿童产品公告要求提出修改《俄勒冈行政法规》(OAR)333-016。以下给出了此项建议的关键部分:
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OAR 333-016-2020)
美国俄勒冈州卫生局(OHA)针对高度关注化学物质清单起草了以下变更内容。如果获得批准,则清单中所列明的化学物质数量应达到68种。
a)建议添加的化学物质:
建议新条目编号 | 化学物质名称 | CAS编号 |
(13) | 双酚S | 80-09-1 |
(36) | 磷酸三苯酯 | 115-86-6 |
(61) | 磷酸三(2-氯丙基)酯 | 13674-84-5 |
(67) | 短链氯化石蜡 | 85535-84-8 |
(68) | 2-乙基己基-2,3,4,5-四溴苯甲酸 | 183658-27-7 |
b)建议删除的化学物质:
条目编号 | 化学物质名称 | CAS编号 |
(16) | 邻苯二甲酸酐 | 85-44-9 |
(48)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 556-67-2 |
(57) | 钼及钼化合物 | 7439-98-7 |
公告要求(OAR 333-016-2060)
此项建议旨在澄清相关公告要求的三个方面:
1.该公告应当申报在两年一次的通知期限内,为满足俄勒冈州境内销售之目的而销售或者提供且含HPCCCH的儿童产品数量。
2.第二份公告涵盖的期限应当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只有属于制造商定义范畴的个人或者实体才需要针对特定的儿童产品进行申报。申请责任的优先顺序排列应当遵循以下顺序:
a.除非未在美国境内开展业务,否则包括任何生产相关儿童产品的个人或者实体
b.除非未在美国境内开展业务,否则包括经销或者供应相关儿童产品的任何个人或者实体
c.相关儿童产品在美国境内的进口商或者所有者
* 遵循《俄勒冈修订法规》(ORS)431A. 253,“制造商”即指生产儿童产品的任何人或者儿童产品的国内经销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出于ORS这一子章节之目的,“进口商”即指儿童产品的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