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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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机动车辆和系统,此类车辆的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
ICS:[{"uid":"45.060.20"}] HS:[{"uid":"8702"},{"uid":"8703"}]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661/2009附录IV,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更新引用并包括关于车辆型式核准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的指令2007/46/EC附录I、III和IV(及其附录)页数:7页+6页附录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更新一般安全法规(法规(EC)No 661/2009)和关于机动车型式核准的框架指令(指令2007/46 / EC)各自附录中列出的对联合国法规的引用,以确保技术进步不受阻碍。 这是自2009年通过以来对一般安全法规的第5轮修订。框架指令的附录I、III和IV也得到了补充,以反映通过的关于国际整车型式核准统一规定的联合国法规No 0。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09年7月1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661/2009关于机动车辆及其拖车、用于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型式核准要求: EUR-Lex - 32009R0661 - EN - EUR-Lex •2007年9月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7/46/EC制定机动车及其拖车以及用于此类车辆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核准框架(框架指令) EUR-Lex - 32007L0046 - EN - EUR-Lex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年12月底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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