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能源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定速旋转式空气压缩机和变速旋转式空气压缩机; 安装在轮式牵引底盘上的空气压缩机(HS 841440),其它(HS 841480)。
ICS:[{"uid":"23.140"}] HS:[{"uid":"8414.4000"},{"uid":"8414.8000"}] |
5. |
通报标题:空气压缩机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和能效等级标签及检验要求(草案)页数:6/6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局拟扩大能耗标准和能效等级标签计划的监管范围,包括空气压缩机,以减少电力损失。提出的计划适用于进口产品和内部生产产品。除该计划外,技术法规还规定了标签和检验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上市后监督。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禁止销售和上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能源管理法; CNS 10213(容积式压缩机-验收); ISO 1217。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局拟扩大能耗标准和能效等级标签计划的监管范围,包括空气压缩机,以减少电力损失。提出的计划适用于进口产品和内部生产产品。除该计划外,技术法规还规定了标签和检验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上市后监督。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禁止销售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