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ICS:[{"uid":"11"}] HS:[] |
5. |
通报标题: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页数:9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加强进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范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行为,保证进口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代理人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所代理产品相关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对其代理产品的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履行相关义务。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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