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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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洗漱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类别和企业完成产品通报的执行日期(草案)”及“化妆品类别和企业建立产品信息文件的执行日期(草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第4条第1款,卫生福利部提出化妆品类别和产品通报及建立产品信息文件要求。草案还包含要求的执行日期。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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