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农粮署(AF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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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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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标签和标志管理法规草案页数:5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实施有机农业促进法案(以下称为法案)第17、19和20条,关于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及进口有机农产品的标志、标签、展示和其它事项,农业委员会提出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标签和标志管理法规草案。以下是草案摘要: 1. 规定了转化为有机农业的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的容器和包装上的原料名称、原产地(国家)和认证机构名称的标志方法(第2-4条); 2.规定了有机农产品标志的使用条件、规格、图表、使用期限、尺寸和印刷方法(第5-9条); 3. 确定了主管当局执行法案的监督活动时应遵守的事项(包括保密)(第5-6条); 4. 为有机农产品标志管理的认证机构和地方主管当局规定了传递信息的方法(第10条); 5.规定了旧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过渡安排(第11条)。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有机农业促进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9/05/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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