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农业委员会农粮署(AF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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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机农产品。
ICS:[{"uid":"65"}]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应保留的文件和记录、保留期限和保留方法(草案)页数:1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支持实施有机农业促进法案,农粮署提出1项草案,规定了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应保留的文件。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认证操作程序、申请记录、人员资格、内部审计报告、分包记录等。原则上保留期为6年,文件可以硬拷贝或电子格式保存。 |
7. | 目的和理由:行政管理。 |
8. | 相关文件: •有机农业促进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9/05/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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