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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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旅行箱行李箱、旅行箱、化妆箱、行政箱、公文包、书包、眼镜盒、双目镜盒、相机盒、乐器盒、枪盒、枪套和类似容器;旅行包、隔热食品或饮料包、手提袋、背囊、手提包、购物袋、钱包、地图盒、香烟盒、烟草袋、工具袋、运动包、瓶盒、珠宝盒、粉盒、餐具盒和类似容器、皮革或合成革、塑料薄片、纺织材料、硫化纤维或纸板,或者全部或主要用这种材料或纸覆盖(HS 4202 )。皮革制品( ICS 59.140.35 )。
ICS:[{"uid":"59.140.35"}] HS:[{"uid":"4202"}] |
5. |
通报标题:旅行箱法定检查修订提案页数:1/2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采用2018年12月14日公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CNS 15331“袋子、箱子和行李箱评估标准”作为旅行箱检验标准。在这一修订版中,在所有变更中,DMP和DEP被从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范围中删除,这将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数量从8种减少到6 种(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并且混合物总量不得超过0.1 %(wt / wt)。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CNS 15331。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07/01 拟生效日期: 2019/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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