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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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ICS 11.040)。
ICS:[{"uid":"11.040"}] HS:[{"uid":"9018"}] |
5. |
通报标题:医疗设备管理法规第3条附录I和第8条修订草案页数:10/7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鉴于医疗设备涉及的科学领域广泛,医疗设备的品种、项目和部件因技术创新而复杂化,卫生福利部提出修订医疗设备管理法规第3条附录I,以澄清分类说明和预期使用情况,并与国际监管趋势保持一致。考虑到过渡期对于制造商遵守新要求是必要的,还提出了对法规第8条的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协调。 |
8. | 相关文件: •药事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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