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农业委员会农粮署(AF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有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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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有机农产品和转化农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包装、分销和销售中的允许物质认证标准(草案)页数:45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有机农业促进法案第12条第3款和第15条第1款,农粮署提出了“有机农产品和转化农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包装、分销和销售中的允许物质认证标准”以下是草案内容标题。 第1章:认证标准 1.包装、储存、运输和分销以及记录的通用认证标准。 2.加工、包装和分销。 3.作物。 4.牲畜。 5.水生植物。 6.水生动物。 第2章:生产、包装、分销和销售中的允许物质 1.加工、包装、分销和销售(害虫控制、清洁和消毒、食品添加剂和其它) 2.作物生产(病虫害、土壤肥力、生长调节剂、收获、储存和包装) 3.牲畜(生产和禁用的天然物质)。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有机农业促进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9/05/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根据有机农业促进法案第12条第3款和第15条第1款,农粮署提出了“有机农产品和转化农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包装、分销和销售中的允许物质认证标准”以下是草案内容标题。 第1章:认证标准 1.包装、储存、运输和分销以及记录的通用认证标准。 2.加工、包装和分销。 3.作物。 4.牲畜。 5.水生植物。 6.水生动物。 第2章:生产、包装、分销和销售中的允许物质 1.加工、包装、分销和销售(害虫控制、清洁和消毒、食品添加剂和其它) 2.作物生产(病虫害、土壤肥力、生长调节剂、收获、储存和包装) 3.牲畜(生产和禁用的天然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