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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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铅笔和彩色铅笔。
ICS:[{"uid":"97.180"}] HS:[{"uid":"9608"}] |
5. |
通报标题:部颁法令No.692/2015,强制执行埃及标准ES7986/2015“铅笔、彩色铅笔及铅芯”(29页,阿拉伯语),代替经部颁法令No.423/2005强制执行的标准ES410-1“铅笔-第1部分:要求和测试方法”、ES410-2“铅笔-第2部分:木壳铅笔铅芯-分类和直径”及ES472“彩色铅笔”。页数:29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部颁法令要求铅笔和彩色铅笔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标准ES 7986/2015。生产商和进口商有6个月的过渡期以便符合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要求。 |
8. | 相关文件: •JISS6006/2007+A/2013; •部颁法令No.692/2015; •部颁法令No.423/2005。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09/15 拟生效日期: 2015/11/06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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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颁法令要求铅笔和彩色铅笔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标准ES 7986/2015。生产商和进口商有6个月的过渡期以便符合标准。
本埃及标准对普通书写、制图、绘画用铅笔和彩色铅笔及铅芯做出了规定。本标准技术上等效于标准JIS S 6006/2007 + A/2013修订案。该修订案在本标准附录A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