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及公共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106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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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标签。一般食品。
ICS:[{"uid":"67.040"}] HS:[] |
5. |
通报标题:食品标签;发酵或水解食品无麸质标签(17页,英语)页数:1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或我们)现提出制定发酵或水解食品及包含发酵或水解成分的食品“无麸质”标签要求。这些额外的“无麸质”标签规则要求有助于确保腹泻病人不被误导,得到标明为“无麸质”发酵或水解食品的真实准确信息。现有的基于完整麸质测试结果平均量化基础的发酵或水解食品麸质测试方法的结果解释中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提出评估此类具有“无麸质”声明的发酵或水解食品是否符合无麸质标签规则,基于“无麸质”声明食品的生产商保存并且我们可以检查和拷贝的记录。记录必须充分保证食品发酵或水解前是“无麸质”的,符合无麸质食品标签最终规则。此外,法规提案要求“无麸质”声明发酵或水解食品的生产商以文件证明充分评估过麸质交叉接触的可能性,如果确定,生产商必须证明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执行了防止麸质进入食品的措施。同样,包含发酵或水解成分并且具有“无麸质”声明的食品生产商必须保存充分证明发酵或水解成分是“无麸质”的、符合无麸质食品标签最终规则的记录。最后,法规提案声明我们能够通过使用科学有效的分析方法检验蛋白质的缺失评估蒸馏食品是否合格,分析方法可以可靠地检测蒸馏食品中存在的蛋白质或蛋白质片段。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11月18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71990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10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6/01/1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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