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国土交通省(MLI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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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牵引车、拖拉机(品目87.09的牵引车除外);客运机动车辆,10座及以上(包括驾驶座);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品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货运机动车辆,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摩托车(包括助力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跨斗;残疾人用车,不论是否机动或其它机械驱动;挂车及半挂车或其它非机械驱动车辆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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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道路交通车辆法执行令”(国土交通省法令No.74/1951)(2页,英语)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国土交通省(MLIT)部分修订“道路交通车辆法执行令”(国土交通省法令No. 74/1951),制定了车辆牌照位置及其它相关标准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车辆牌照的可见度。 |
8. | 相关文件: “道路交通车辆法执行令”(国土交通省法令No.74/1951)。批准时修订案公布在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12月底 拟生效日期: 2016/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11/2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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