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畜产品。
ICS:[{"uid":"67"}] HS:[{"uid":"15"},{"uid":"16"},{"uid":"19"}] |
5. |
通报标题:“指定食品和畜产品认证保证机构法规”制定提案页数:19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此前经G/SPS/N/KOR/507通报了关于产品认证或保证标签的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修订提案。作为后续措施,MFDS将制定“指定食品和畜产品认证保证机构法规”,以便规定指定认证保证机构所需的程序和资质等,包括以下方面: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公众健康、行业发展,统一相关规定。 |
8. | 相关文件: MFDS通报No.2015-294(2015年9月16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此前经G/SPS/N/KOR/507通报了关于产品认证或保证标签的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修订提案。作为后续措施,MFDS将制定“指定食品和畜产品认证保证机构法规”,以便规定指定认证保证机构所需的程序和资质等,包括以下方面:
a)制定审议委员会细则;
b)规定指定认证保证机构的标准;
c)规定申请程序,规定资质等;
d)规定指定情况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