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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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石油化工离心泵。液体泵,无论是否安装了测量装置;液体提升机。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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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中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离心泵能效和能效等级最低许可值页数:12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第4.4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是建议性的。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离心泵能效等级、能效最低许可值、节能评价值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清洁液体使用的封闭式叶轮单级单吸泵和单级双吸泵。本标准不适用于淡水离心泵、非金属离心泵和非密封旋转动力泵。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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