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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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固定式压力容器;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容器,钢或铁制。液体存储设备。
ICS:[{"uid":"23.020"}] HS:[{"uid":"7311"}] |
5. |
通报标题: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页数:127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规程对压力容器的设计、生产、安装、维护和维修、更换、检查、运行等规定了强制基本安全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辖、在中国境内生产和交付使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本技术规程是对现在有效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版)的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
8. |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版)。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10/01 拟生效日期: 2016/03/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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