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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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般产品。
ICS:[{"uid":"13.02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常规固体废物和优惠及豁免车辆销毁管理的通知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知草案涉及:2015年4月24日关于废物和废料管理的政府法令No.38/2015/NÐ-CP第27条第1条、第34条第1款、第65条第1款;2013年9月13日关于在越南给予优惠权利和豁免的轿车、助力车临时进口、再出口、销毁、转运的总理决议No.53/2013/QÐ-TTg第6条第3款第d项和第10条第6款。 本通知草案适用于从事住宅固体废物处理、常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在越南给予优惠权利和豁免的轿车、助力车销毁的国家管理机构、国内组织、家庭、个人或外国组织和个人。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4月24日关于废物和废料管理的政府法令No.38/2015/NÐ-CP; •2013年9月13日关于在越南给予优惠权利和豁免的轿车、助力车临时进口、再出口、销毁、转运的总理决议No.53/2013/QÐ-TTg。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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