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X]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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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本部颁行政命令(DAO)依照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技术法规对所有本地生产/组装或进口产品规定了产品安全认证计划的规则和规定。
ICS:[{"uid":"81.040.20"},{"uid":"79.060.10"},{"uid":"77.140.50"},{"uid":"29.140"},{"uid":"21.060.5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主题:促进进口商品通关的措施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从强制认证产品清单中撤销以下产品: a.瓷砖; b.胶合板; c.平板玻璃; d.普通钉子; e.镀锌板; f.下列性能和标签标准: i.自镇流灯; ii.单端莹光灯; iii.双端莹光灯; iv.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 2.测试报告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撤销产品的强制标志/标签。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撤销强制认证计划中的某些产品提高经商便利度,承认产品测试报告的有效性; •依照相关菲律宾国家标准通过强制产品标签/标志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DAO系列5/2008: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认证产品进口通关的新规则和规定; •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通函No.15-03,系列2015-强制认证产品清单。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本法令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或在至少2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之后立即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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