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VNM/66
2015-07-22
15-374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强化食品
ICS:[{"uid":"67.040"}]      HS:[{"uid":"21"}]
5. 通报标题:

强化食品法令草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法令规定了食品中强制添加的微量元素及须经微量元素强化的食品,以避免民众缺乏微量元素和恢复微量元素。须添加微量元素的食品包括:油、面、食用盐和酱油。
第5条第1款第(b)、(c)、(d)项规定的食品在法令生效后1年须强制遵守要求。鼓励生产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在执行日期之前实施标准。
第4、5条规定的食品,在生效日期之前生产的,允许流通至产品包装上的有效期结束。
7. 目的和理由:保护公众健康。
8. 相关文件: -
9. 拟批准日期: 2015/09/
拟生效日期: 2015/1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强化食品法令草案
本法令规定了食品中强制添加的微量元素及须经微量元素强化的食品,以避免民众缺乏微量元素和恢复微量元素。须添加微量元素的食品包括:油、面、食用盐和酱油。
第5条第1款第(b)、(c)、(d)项规定的食品在法令生效后1年须强制遵守要求。鼓励生产商、销售商和进口商在执行日期之前实施标准。
第4、5条规定的食品,在生效日期之前生产的,允许流通至产品包装上的有效期结束。

通报原文:[{"filename":"VNM6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0722/VNM66.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