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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JPN/492
2015-07-01
15-337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MoE)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新用途添加汞产品(已知用途添加汞产品不包括的添加汞产品,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之前,依照防止汞污染环境法命名为“已知用途添加汞产品”)。
ICS:[{"uid":"13.020"}]      HS:[{"uid":"28"}]
5. 通报标题:

部颁法令-防止汞污染环境法



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防止汞污染环境法限制“新用途添加汞产品”的生产和商业分销,除非产品风险和效益评估证明有益于环境和人类健康。打算从事“新用途添加汞产品”生产和商业分销的企业必须执行“新用途添加汞产品” 使用自我评估并将结果通报主管部门。
部颁法令规定了“已知用途添加汞产品”和“新用途添加汞产品” 生产和商业分销自我评估方法。


7. 目的和理由:确保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进一步促进防止汞污染环境,防止汞影响人类健康和环境。
8. 相关文件: •防止汞污染环境法(法案No.42/2015); •批准时部颁法令公布在官方公报;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4条第6款) http://www.mercuryconvention.org/Portals/11/documents/Booklets/Minamata%20Convention%20on%20Mercury_booklet_English.pdf
9. 拟批准日期: 大约2015年9月
拟生效日期: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之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8/31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部颁法令-防止汞污染环境法

防止汞污染环境法限制“新用途添加汞产品”的生产和商业分销,除非产品风险和效益评估证明有益于环境和人类健康。打算从事“新用途添加汞产品”生产和商业分销的企业必须执行“新用途添加汞产品” 使用自我评估并将结果通报主管部门。
部颁法令规定了“已知用途添加汞产品”和“新用途添加汞产品” 生产和商业分销自我评估方法。



通报原文:[{"filename":"JPN492.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0701/JPN4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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