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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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危险品防护(
ICS:[{"uid":"13.30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规定有害物质标签的通报草案页数:4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规定的有害物质标签上的图示、符号和危险声明应符合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 2558 (2015); •标签上的活性物质名称必须用工业部有害物质清单通报B.E. 2556 (2013)中规定的泰语和英语; •修改以前的标签要求以适应现在的情况。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2558(2015),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已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作为家庭或公共卫生产品中使用的有害物质规定执行。然而,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规定有害物质标签和危险分类的通报B.E.2538(1995)及目前使用的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规定有害物质标签和危险分类的通报(No.2)B.E.2549(2006)不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例如: •剧毒分类标准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的根据危险程度进行的杀虫剂分类(修订2009之前),与GHS不同; •标签上的符号和单词或短语与GHS不同。因此,就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2558(2015),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将颁布公共卫生部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规定有害物质标签的通报。 |
8. | 相关文件: •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 •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2558(2015)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7/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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