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994]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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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眼睛和面部防护。矫正视力、保护眼睛或其它用途的眼镜、护目镜等(
ICS:[{"uid":"13.340"}] HS:[{"uid":"9004"}] |
5. |
通报标题:根据国家统一标准更新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标准;眼睛和面部防护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或“管理局”)现颁布法规制定提案公告,通过引用编入3个最新版本的美国国家标准学会职业性和教学性眼睛和面部防护标准(“ANSI”或“国家统一标准”),更新普通工业、造船业、海运码头、港口作业和建筑业眼睛和面部防护标准。此外,OSHA提出修改建筑业眼睛和面部防护标准的语言,与普通工业和海洋业标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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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13295页,2015年3月13日;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9编第1910,1915,1917,1918和1926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4/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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