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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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准药品范围法规”修订提案页数:7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扩大戒烟辅助工具(分类为“准药品”)的范围,这些产品通过与正常吸烟类似的方式吸气改善吸烟习惯; •指定可拆卸口腔护理产品(如牙箍)的去污剂和消毒剂及口腔清洁剂(如牙斑染色剂)为“准药品”。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消费者对于戒烟辅助工具的焦虑,确保消费者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口腔护理产品时的安全。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通报No.2015-27(2015年1月26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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