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972]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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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环境保护,化工产品(
ICS:[{"uid":"71.100"},{"uid":"13.02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相关化合物;重要新用途规则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环保署(EPA)现对2,4-二异氰酸甲苯酯、2,6-二异氰酸甲苯酯、甲苯二异氰酸酯(以下称这三种化学物质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及本法规规定的化合物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提出的重要新用途是在消费品中使用,免除在涂料、弹性体、粘合剂、粘结剂和密封剂中使用导致消费品中TDI低于0.1%的某些化学物质。此外,EPA还提出普通SNUR商品免除对于进口或加工作为商品一部分的此类化学物质的人员不适用。属于SNUR的人员必须在生产或加工开始之前至少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给EPA提供评估重要新用途活动的机会,及基于当时的信息,在活动开始之前防止潜在不合理风险的机会。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1月15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2068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72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3/1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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