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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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乳制品(HS:0401,0402)(ICS:67.100)。
ICS:[{"uid":"67.100"}] HS:[{"uid":"0401"},{"uid":"0402"}] |
5. |
通报标题:修订食品法规1985一揽表21表1A、一揽表21A表III,插入新的可选成分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提案允许婴儿配方食品和后续配方食品中含有特定最高含量的可选成分,即神经鞘脂类、鞘磷脂、神经节苷脂和β棕榈素。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1. 食品法案1983[法案281] 2. 食品法规1985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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