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2. | 负责机构:工业秘书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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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铁路车辆或有轨电车以外的车辆及其零部件(HS 87)。
ICS:[{"uid":"45.060.01"},{"uid":"45.06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禁止进口旧机动车的除外。更新页数:10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的文件取代了法令No. 110/1999第7(f)条的规定,以便对其进行更新和统一。定义了“具有特殊用途特征的机动车辆”,并宣布了根据法令No. 110/1999第7(f)条及其修订案可进口的货物范围。 国家工业管理局有权制定必要的补充和澄清措施,使这些规定得以实施。 |
7. | 目的和理由:更新和统一法令No. 110/1999第7(f)条的现有规定。 |
8. | 相关文件: •法令No. 110/1999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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