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公用事业局(PUB)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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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洗衣机,国家关税税目:8450.11.10, 8450:11.90, 8450.12.00, 8450.19.10, 8450.19.90, 8450.20.00
ICS:[{"uid":"97.060"}] HS:[{"uid":"8450"}] |
5. |
通报标题:公用事业(供水)法规(修订)草案2014,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目前,按照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在新加坡销售和供应新加坡的家用洗衣机必须至少1个标记水效等级。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在新加坡销售和供应新加坡的家用洗衣机最低水效标准将根据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上调至2个标记水效等级。 背景:新加坡家用洗衣机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是在2011年10月1日提出的。按照计划,此类洗衣机在销售或供应之前必须注册并且标明水效等级信息。目前,使用1/2/3级标记等级制度反应此类洗衣机的水效等级。更多信息,参见公用事业局(PUB)网站http://www.pub.gov.sg/wels |
7. | 目的和理由:作为新加坡节水努力的一部分,执行家用洗衣机最低水效要求。 |
8. | 相关文件: 公用事业(供水)法规(修订)草案2014(1页,英语)。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生效前发布公告 拟生效日期: 2015/10/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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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按照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在新加坡销售和供应新加坡的家用洗衣机必须至少1个标记水效等级。从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在新加坡销售和供应新加坡的家用洗衣机最低水效标准将根据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上调至2个标记水效等级。
背景:新加坡家用洗衣机强制水效标签计划(MWELS是在2011年10月1日提出的。按照计划,此类洗衣机在销售或供应之前必须注册并且标明水效等级信息。目前,使用1/2/3级标记等级制度反应此类洗衣机的水效等级。更多信息,参见公用事业局(PUB)网站http://www.pub.gov.sg/w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