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南非 |
2. | 负责机构:贸工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灯具;包括探照灯和聚光灯及其零件在内的电灯和照明配件,其它未列名产品;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装有固定光源,及其它未列名的零件;台灯、床头灯、落地灯,其它电灯及照明装置(
ICS:[{"uid":"29.140.40"}] HS:[{"uid":"851310"},{"uid":"9405"},{"uid":"940520"},{"uid":"940540"}] |
5. |
通报标题:电器照明强制规范(VC9012)页数:9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强制规范包括电压1000 V以下电光源的电器照明一般要求。此类设备通常通过普通零售分销渠道销售由普通人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依照国家强制规范法案2008(法案No.5/2008)制定的国家强制规范; •SANS60598-1灯具-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测试。SANS60598-2第2部分:特殊要求; •SANS475室内照明、路灯和泛光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电气照明强制性范(VC9012),2014年10月31日官方公报No.38128、公告No.834公布。 |
9. |
拟批准日期:
所有意见考虑之后 拟生效日期: 所有意见考虑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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