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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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71.100.35"}] HS:[{"uid":"34.02"}] |
5. |
通报标题:准药品标签法规修订提案页数:6 使用语言:朝鲜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包含酒精的口腔卫生牙齿清洁用品、漱口药、牙膏等,强制在容器或包装上增加警告声明以告知消费者包含酒精; ·对于儿童使用的包含氟化物或酒精的口腔卫生牙齿清洁用品、漱口药、牙膏等,建议告知消费者需要家长指导。 |
7. | 目的和理由: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准药品的正确使用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通报No.2014-294(2014年9月23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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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酒精的口腔卫生牙齿清洁用品、漱口药、牙膏等,强制在容器或包装上增加警告声明以告知消费者包含酒精;
·对于儿童使用的包含氟化物或酒精的口腔卫生牙齿清洁用品、漱口药、牙膏等,建议告知消费者需要家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