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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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客车和轻型商用车(涉及汽车管理法第3条及实施细则第2条附录1规定的客车、15人以下客货两用车和GVW 3.5吨以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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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汽车平均能效标准、汽车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标准及实施和管理修订草案页数:10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韩国环境部现公布汽车平均能效标准、汽车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标准修订草案,该法案作为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路线图的一部分于2016年生效。标准适用于客车、15人以下客货两用车和GVW 3.5吨以下货车。标准在2016年至2020年之间分阶段按车辆本身平均重量以弹性方式实施。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
8. | 相关文件: MOE公告No.2014-536(2014年9月11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4/12/31 拟生效日期: 2016/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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