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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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标明为转基因或包含转基因食品及标明为非转基因食品的肉制品、奶制品、海产品、午餐盒、食品添加剂
ICS:[{"uid":"67"}] HS:[{"uid":"02"},{"uid":"04"},{"uid":"16"},{"uid":"9802"}] |
5. |
通报标题: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制度草案页数:2 使用语言:汉语;英语译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9条,食品药物管理署(FDA)提出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制度。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制度管理规定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5/02/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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