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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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人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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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人体组织安全和管理等法案》实施法令”修正提案页数:15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更新组织库审批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已经根据首相法令规定。 已经增加了覆盖人体组织捐献机构、管理机构和电子系统操作、管理和移植信息的要求。 如果人体组织的采集、加工、处理程序是连续进行的,组织库将不需要分离和分开的工作场所(采样室、加工室、处理室),而且在适当的地方有足够的污染预防措施,没有交叉污染的风险。此外,将允许非营利组织对外部组织委托诊断测试。 如果组织库没有更新其审批,而且那些须受培训人的没有完成适当的培训课程,将被处以罚款。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和促进公众健康 |
8. |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安全部通告No.2014-236(2014年8月20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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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组织库审批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已经根据首相法令规定。
已经增加了覆盖人体组织捐献机构、管理机构和电子系统操作、管理和移植信息的要求。
如果人体组织的采集、加工、处理程序是连续进行的,组织库将不需要分离和分开的工作场所(采样室、加工室、处理室),而且在适当的地方有足够的污染预防措施,没有交叉污染的风险。此外,将允许非营利组织对外部组织委托诊断测试。
如果组织库没有更新其审批,而且那些须受培训人的没有完成适当的培训课程,将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