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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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品 ICS:67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1985年食品法规的法规26:添加的营养素和一览表五A的新表V修正草案页数: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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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带有此类声明的食品符合规定的关于声明的具体条件。标签上的信息将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知情的选择。 |
8. | 相关文件: 不适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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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26的修正草案:本拟议的修正草案规定了有关添加营养素声明的要求。这包括在‘浓缩’、‘强化’、‘增强’或‘高浓度’维生素、矿物质、其他食品成分、氨基酸或脂肪酸的食品上的声明,以及在‘含有’、‘添加’或‘带有’维生素、矿物质、其他食品成分、氨基酸或脂肪酸的食品上的声明;
一览表五A的新表V:本拟议的新表V规定了营养素的列表,以及每种允许添加营养素声明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