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和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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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进口的肉类和禽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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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系统的检查进口食品的法规(第3条附录的修正提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中文,可获得英译本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包括属于系统检查的来自疯牛病(BSE)疫区的牛衍生食品,所以修订“关于系统的检查进口食品的法规”第3条的附录。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管理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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