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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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品 ICS:67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1985年食品法规的新法规360D和法规360E:等渗电解质饮料和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以及1985年食品法规的一览表六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1985年的食品法规的新法规提案“等渗电解质饮料”和“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如下: 法规360D等渗电解质饮料:本新法规提案规定了“等渗电解质饮料”的标准和标签要求。“等渗电解质饮料”是一种按配方制造,并且表示为适合快速替代液体、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矿物质的饮料。其可以含有二氧化碳。 法规360E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本新法规提案规定了“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的标准和标签要求。“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是以固体或液体形式的“等渗电解质饮料”的基料形式。当根据标签上规定的用法稀释和制作时,“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将产生“等渗电解质饮料”。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属于这些食品类别的产品达到最低要求和规范。标签上的信息将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知情的选择。 |
8. | 相关文件: 不适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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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5年的食品法规的新法规提案“等渗电解质饮料”和“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如下:
法规360D等渗电解质饮料:本新法规提案规定了“等渗电解质饮料”的标准和标签要求。“等渗电解质饮料”是一种按配方制造,并且表示为适合快速替代液体、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矿物质的饮料。其可以含有二氧化碳。
法规360E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本新法规提案规定了“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的标准和标签要求。“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是以固体或液体形式的“等渗电解质饮料”的基料形式。当根据标签上规定的用法稀释和制作时,“等渗电解质饮料基料”将产生“等渗电解质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