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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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品 ICS:67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1985年食品法规的法规18:在任何标签上禁止的资料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修正提案旨在禁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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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声明不是误导性的,并且不会与1985年的食品法规中的关于营养含量声明、营养比较声明和营养功能声明的法规相矛盾。 |
8. | 相关文件: 不适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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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修正提案旨在禁止声明:
提供证言、代言或有代表性的意见或偏好;
书面、图片或其他描述性资料,包括虚假、歧义、误导、欺骗性说明/声明、声称表示性质、稳定性、数量、强度、纯度、成分、重量、产地、年龄、效果,或食品的比例,或其任何配料的用语、品牌、图片或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