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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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索道设备
ICS:[{"uid":"93.100"}] HS:[{"uid":"8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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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索道设备的法规提案(COM(2014)187最终版)页数:36页+附件24页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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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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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本提案旨在修订指令2000/9/EC的一些规定,以便阐明和更新其内容,并且使其与决议No768/2008/EC相一致。 | |
8. |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2000年3月20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设计用于载人的索道设备的指令2000/9/EC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0L0009&rid=1 ●2008年7月9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产品销售共同框架,并且撤销理事会决议93/465/EEC的决议No768/2008/EC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218:0082:0128:EN:PDF |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上半年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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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9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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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通过一项法规取代关于设计用于载人的索道设备的指令2000/9/EC。 本法规提案不改变指令2000/9/EC目前的范围,但其阐明和更新它。为了提高其实施,本法规提案同样还修订了一些其他规定。本法规提案是与创建产品销售共同框架的决议No 768/2008/EC(NLF决议)的规定相一致的。 特别是,为了提供更清晰的和法律的确定性,指令2000/9/EC的实施经历对其一些规定做出了必要的更新和阐明。为了例如阐明不具有专门的运输功能,但涵盖设计同时用于运输和休闲目的的索道设备,这些规定主要涉及范围的定义。本法规提案同样还采用了适合于子系统的更广泛的合格评定程序,并且从而使在指令2000/9/EC中规定的关于子系统合格评定的规定与那些已经可用于安全组件,基于NLF决议中规定的合格评定模块的规定相一致。 依照NLF决议,插入了有关一般定义、经济运营者的责任、通报机构等的规定。这些规定阐明了子系统和安全组件制造商、授权的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其加强了通报标准和通报机构的监控。与此同时,本提案保留了由关于安全组件和在通报机构的所有案例中介入的指令2000/9/EC规定的现有的合格评定程序,这些程序已经适应了NLF决议,并且扩展到涵盖的子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