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美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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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燃气用具
ICS:[{"uid":"97.040"},{"uid":"97.100"}] HS:[{"uid":"7321"}] |
5. |
通报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的法规提案(COM(2014)258最终版)页数:41页+附件24页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通过一项法规取代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指令2009/142/EC。本法规提案不改变指令2009/142/EC目前的范围,然而其确实要修订一些它的规定,以阐明和更新这些规定的内容。本法规提案是与创建产品销售共同框架的决议No 768/2008/EC(NLF 决议)的规定相一致的。 特别是,指令2009/142/EC的实施经历在不修改其范围的情况下,对其一些规定做出了必要的更新和阐明。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一些部分的具体定义、欧盟成员国有关其供气条件沟通的内容和形式、与适用于燃气用具的其他欧盟统一法规的关系(对于其他方面),以及为了完成这些,并且从而减少解释需要的一些基本要求。 依照NLF决议,插入了有关一般定义、经济运营者的责任、通报机构、合格评定机构等的规定。特别是那些阐明制造商、授权的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责任的规定。其加强了关于通报机构的通报标准。与此同时,本提案保留了现有的合格评定程序(为了证明其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符合基本要求,这是制造商必须申请的),以及在通报机构所有案例中的介入,这些程序已经适应了决议No 768/2008/EC。 |
7. | 目的和理由:目标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提案旨在使指令2009/142/EC与决议No768/2008/EC相一致,并且更新它的一些规定。 |
8. | 相关文件: 相关文件: ●2009年11月30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指令2009/142/EC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L0142&rid=1 ●2008年7月9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产品销售共同框架,并且撤销理事会决议93/465/EEC的决议No768/2008/EC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218:0082:0128:EN:PDF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年中 拟生效日期: 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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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通过一项法规取代关于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指令2009/142/EC。本法规提案不改变指令2009/142/EC目前的范围,然而其确实要修订一些它的规定,以阐明和更新这些规定的内容。本法规提案是与创建产品销售共同框架的决议No 768/2008/EC(NLF 决议)的规定相一致的。
特别是,指令2009/142/EC的实施经历在不修改其范围的情况下,对其一些规定做出了必要的更新和阐明。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一些部分的具体定义、欧盟成员国有关其供气条件沟通的内容和形式、与适用于燃气用具的其他欧盟统一法规的关系(对于其他方面),以及为了完成这些,并且从而减少解释需要的一些基本要求。
依照NLF决议,插入了有关一般定义、经济运营者的责任、通报机构、合格评定机构等的规定。特别是那些阐明制造商、授权的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责任的规定。其加强了关于通报机构的通报标准。与此同时,本提案保留了现有的合格评定程序(为了证明其燃烧气体燃料的器具符合基本要求,这是制造商必须申请的),以及在通报机构所有案例中的介入,这些程序已经适应了决议No 768/2008/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