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海地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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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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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聚乙烯产品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等的命令页数:3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的文本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 |
7. | 目的和理由: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有着超过400年的预期使用期限,而且难以回收利用,在燃烧时散发出的气体通常是对健康和环境具有危害性的。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这些产品旨在确保海地人民健康的环境。 |
8. | 相关文件: 海地共和国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08/01 拟生效日期: 2013/08/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通报的文本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