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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MYS/43
2014-06-0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2.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配方膳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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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法规18E营养功能声明修正草案,法规393修正草案和1985年的食品法规第五A目录修正草案



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修正草案反映了新的关于食品成分,即钙3-羟基-3-甲基丁酸水合物(CaHMB)和D-核糖经认可的营养功能声明。规定了经认可的功能声明所要求的条件: 1.有关的“食品成分”的最低量, 2.附加的标签要求, 3.该声明同样也仅限于配方膳食食品。
7. 目的和理由:扩展经认可的营养功能声明列表,只有列出的营养功能声明允许标示在食品包装上。
8. 相关文件: 参考:CAC/GL 2-1985:营养标签指南(2013年修订)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分发日期起六十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法规18E营养功能声明修正草案,法规393修正草案和1985年的食品法规第五A目录修正草案
本修正草案反映了新的关于食品成分,即钙3-羟基-3-甲基丁酸水合物(CaHMB)和D-核糖经认可的营养功能声明。规定了经认可的功能声明所要求的条件: 1.有关的“食品成分”的最低量, 2.附加的标签要求, 3.该声明同样也仅限于配方膳食食品。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MYS_43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40602/G_TBT_N_MYS_43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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