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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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锅炉
ICS:[{"uid":"27.060"}] HS:[{"uid":"8402"},{"uid":"8403"}] |
5. |
通报标题: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报批稿)页数:10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保障锅炉安全运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余(废)热锅炉材料,设计,制造,安全附件和仪表,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检验做出规定,本次《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拟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G/TBT/N/CHN/885)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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