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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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uid":"01.120"}] HS:[] |
5. |
通报标题: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送审稿)页数:1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办法共有九章五十二条,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项目提出和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实施、监督与复审、附则。本办法适用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监督等工作。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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