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坦桑尼亚 |
2. | 负责机构:坦桑尼亚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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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谷物,豆类和衍生产品(ICS 67.060)。
ICS:[{"uid":"67.060"}] HS:[{"uid":"1003.9000"}] |
5. |
通报标题:AFDC16(6181)P3啤酒大麦-规范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坦桑尼亚标准规定了用于酿造和其它麦芽制造的制备麦芽用的大麦要求及取样和测试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TZS 329 / EAS 900,谷物 - 谷物取样 •TZS 441,谷物 - 水分含量的测定 •TZS 4,舍入数值 •TZS 799,农业食品 - 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TZS 331 / EAS 901,谷物 - 碾磨产品 - 试验方法 •TZS 331 / EAS 901,谷物 - 试验方法 •TZS 59 ,水 - 蒸馏质量 -规范。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年11月 拟生效日期: 工业、贸易和投资部长宣布为强制标准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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