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0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土耳其语:gazla çalışan anında suısıtıcıla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419.11.00.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答卷。
2013年5月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7月11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第2014/16号公告,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以到岸价(CIF)对华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Vanward NewElectric Co., Ltd.)为53.4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Zhongshan Vatti GasAppliance Stock Co., Ltd.)为51.38%,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Guangdong Macro GasAppliance Co., Ltd.)为43.12%,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Ariston Thermo China Co., Ltd.)为20.12%,其他中国涉案企业为59.65%。